一、電梯的定義、結構及工作原理
(一)電梯的定義:一種以電動機為動力的垂直升降機,裝有箱狀吊艙,用于多層建筑乘人或載運貨物。也有臺階式,踏步板裝在履帶上連續運行,俗稱自動電梯。
(二)電梯的結構包括:四大空間,八大系統。四大空間:機房部分、井道及地坑部分、轎廂部分、層站部分。八大系統:曳引系統、導向系統、轎廂、門系統、重量平衡系統、電力拖動系統、電氣控制系統、安全保護系統
(三)工作原理:曳引繩兩端分別連著轎廂和對重,纏繞在曳引輪和導向輪上,曳引電動機通過減速器變速后帶動曳引輪轉動,靠曳引繩與曳引輪摩擦產生的牽引力,實現轎廂和對重的升降運動,達到運輸目的。固定在轎廂上的導靴可以沿著安裝在建筑物井道墻體上的固定導軌往復升降運動,防止轎廂在運行中偏斜或擺動。常閉塊式制動器在電動機工作時松閘,使電梯運轉,在失電情況下制動,使轎廂停止升降,并在指定層站上維持其靜止狀態,供人員和貨物出入。轎廂是運載乘客或其他載荷的箱體部件,對重用來平衡轎廂載荷、減少電動機功率。補償裝置用來補償曳引繩運動中的張力和重量變化,使曳引電動機負載穩定,轎廂得以準確停靠。電氣系統實現對電梯運動的控制,同時完成選層、平層、測速、照明工作。指示呼叫系統隨時顯示轎廂的運動方向和所在樓層位置。安全裝置保證電梯運行安全。
二、電梯事故的種類及案例
電梯事故的種類發生事故的系統位置,可分為門系統事故、沖頂或蹲底事故、其他事故。據統計,各類事故發生的起數占電梯事故總起數的概率分別為:門系統事故占80%左右,沖頂或蹲底事故占15%左右,其他事故占5%左右。門系統事故占電梯事故的比重最大,發生也最頻繁。
1、門系統事故
門系統事故之所以發生概率最高,是由電梯系統的結構特點造成的。因為電梯的每一次運行都要經過開門、關門動作,使門鎖工作頻繁,老化速度快,久而久之,造成門鎖機械或電氣保護裝置動作不可靠,若維修更換不及時,電梯帶故障運行,很容易發生事故,此類事故往往造成乘客被困。
2、蹲底或沖頂事故
電梯蹲底就是電梯的轎箱在控制系統失效的情況下,會超越首層平層位置而向下行駛,直至蹲到電梯底坑的緩沖器上停止;當轎廂在控制系統失效的情況下,失去控制沖到電梯井道的頂部時,稱為電梯沖頂。由于蹲底或沖頂事故發生突然,機械碰撞力量巨大,往往造成一定的人員傷亡。
3、其它事故
這類事故主要是由個別裝置失效或不可靠所造成的。主要有電梯停滯在樓層層門之間,人員墜井及電梯卡人等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