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對外發布了《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修改有關條款的決定》(國家發展改革委2013年第21號令)和《產業結構調整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修正)》,對《產業結構調整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的有關條目進行了調整,并于2013年5月1日起施行。在本次調整中,涉及到了多項關于消防的內容,為消防產業發展帶來了新的發展機遇。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修改有關條款的決定》的規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修正)》鼓勵類新增以下關于消防產業的內容:
1.鼓勵類“三十九、公共安全與應急產品”第19項“大型公共建筑、高層建筑、森林、水上和地下設施消防滅火救援技術與產品”修改為“大型公共建筑、高層建筑、石油化工設施、森林、山岳、水域和地下設施消防滅火救援技術與產品”。
2.鼓勵類“三十九、公共安全與應急產品”第22項“破拆、切割、疏堵、提升、投送等高效救援產品”修改為“偵檢、破拆、救生、照明、排煙、堵漏、輸轉、洗消、提升、投送等高效救援產品”。
3.鼓勵類“三十九、公共安全與應急產品”增加“登高平臺消防車、舉高噴射消防車、機場消防車、森林消防車、城市軌道交通專用消防車”作為第44項。
4.鼓勵類“三十九、公共安全與應急產品”增加“具有滅火、偵查、排煙、救助等功能的消防機器人”作為第45項。
5.鼓勵類“三十九、公共安全與應急產品”增加“公稱直徑≥150mm的消防水帶、人工合成橡膠襯里消防水帶”作為第46項。
6.鼓勵類“三十九、公共安全與應急產品”增加“水性鋼結構防火涂料、預制組合式鋼結構防火構件”作為第47項。
7.鼓勵類“三十九、公共安全與應急產品”增加“不燃外保溫材料、阻燃制品”作為第48項。
8.鼓勵類“三十九、公共安全與應急產品”增加“用于哈龍替代的合成類氣體滅火劑、泡沫滅火劑氟表面活性劑替代物、建筑外保溫材料高效滅火劑、無磷類阻燃劑、塑膠及合成類紡織品高效滅火劑、金屬火災專用滅火劑”作為第49項。
9.鼓勵類“三十九、公共安全與應急產品”增加“潔凈氣體滅火系統、探火管滅火裝置、風力發電裝置專用滅火系統”作為第50項。
10.鼓勵類“三十九、公共安全與應急產品”增加“使用節能環保新型光源的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產品”作為第51項。
此外,《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修正)》限制類新增以下關于消防的內容:
1.限制類“十五、消防”第1項“火災自動報警設備”修改為“火災報警控制器(包括聯動型、獨立型、區域型、集中型、集中區域兼容型)、消防聯動控制器、點型感煙/溫火災探測器(獨立式除外)、點型紅外/紫外火焰探測器(獨立式除外)、手動火災報警按鈕”。
2.限制類“十五、消防”第2項“滅火器項目”修改為“干粉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
3.限制類“十五、消防”第3項“碳酸氫鈉干粉(BC)和環保型水系滅火劑”修改為“碳酸氫鈉干粉滅火劑(BC)、磷酸銨鹽干粉滅火劑(ABC)”。
4.限制類“十五、消防”第4項“防火門項目”修改為“防火閥門(包括防火閥、排煙閥、排煙防火閥)、木質防火門、采用酸洗磷化生產工藝的鋼質和鋼木質防火門、新建初始規模小于6萬平方米/年的防火卷簾項目”。
5.限制類“十五、消防”第5項“消防水帶項目”修改為“天然橡膠有襯里消防水帶、無襯里消防水帶、消防軟管卷盤、消防濕水帶、PVC襯里消防水帶”。
6.限制類“十五、消防”第6項“消防栓(室內、外)項目”修改為“室內消火栓、室外消火栓、消防水泵接合器的翻砂生產、加工、裝配工藝”。
7.限制類“十五、消防”第7項“普通消防車(罐類、專項類)項目”修改為“水罐消防車、泡沫消防車、供水消防車、供液消防車、泵浦類消防車”。
8.限制類“十五、消防”增加“防火封堵材料、溶劑型鋼結構防火涂料、飾面型防火涂料、電纜防火涂料”作為第8項。
我們從這些修改條目可以看到,修改后的目錄對鼓勵類中公共安全與應急產品中消防滅火救援技術與產品、高效救援產品等2個條目進行了充實并新增專用消防車、消防機器人兩個條目。近年來,高發的火災事故尤其是高層建筑、地鐵等場所的火災對滅火救援力量提出了新的要求,增加的這些產品條目包括登高平臺消防車、舉高噴射消防車、機場消防車、森林消防車、城市軌道交通專用消防車、消防機器人等,是為了滿足市場需求和消防救援工作發展需要而提出的。新增的這些產品種類,均涉及到高科技技術,這將有助于促進我國高端消防車技術的發展。
此外,《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修正)》鼓勵類增加公稱直徑≥150mm的消防水帶、人工合成橡膠襯里消防水帶、水性鋼結構防火涂料、預制組合式鋼結構防火、潔凈氣體滅火系統、探火管滅火裝置、風力發電裝置專用滅火系統構件等新型消防材料和器材,這些產品種類均是目前市場上的創新產品,是適應市場需求而出現的。《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修正)》將這些新型產品納入鼓勵類的產品條目,將有助于引導我國的消防技術和產品升級。
《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修正)》還對限制類中的7個條目進行了細化。此前,限制類條目界定較為寬泛而不利于引導投資方向促進要素資源向先進技術和產品集中,也不利于限制落后技術和產品,實現優勝劣汰。此次修改,逐條逐類明確限制發展的具體產品品種、規格參數等,同時新增1條防火涂料條目,嚴格限制普通生產能力盲目擴張。
2005年國務院出臺的《促進產業結構調整暫行規定》指出,《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是引導投資方向,政府管理投資項目,制定和實施財稅、信貸、土地、進出口等政策的重要依據。原則上適用于我國境內的各類企業。《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修正)》對鼓勵類中公共安全與應急產品增加多項消防產品條目,促進這些消防產品及技術的發展,并明確限制類消防產品的種類,這些修改對于推動我國消防產業的升級和發展將具有重要的促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