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東莞市公安消防局7月30日通報稱,東莞首個火災隱患舉報獎勵今日發出,舉報人王先生(化名)獲獎金5000元。
《東莞市火災隱患舉報獎勵暫行辦法》于2012年7月1日開始正式實施。7月6日,王先生(化名)實名舉報某鎮塑膠機械廠的生產車間與宿舍在同一棟建筑,存在消防隱患。東莞市消防局火災隱患舉報投訴中心接到舉報后立即將群眾反映情況轉到轄區消防大隊查處。轄區大隊派出執法人員進行實地進行核查,經查,該廠一棟生產車間的的頂樓設有員工宿舍,且不符合消防技術標準規范,群眾舉報投訴情況屬實。在充分調查取證的基礎上,大隊依法對該單位罰款10000元。
依據《東莞市火災隱患舉報獎勵暫行辦法》第四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市消防局給予舉報人5000元的獎勵。王先生今日到消防局舉報中心領取了舉報獎金。他表示一定會繼續關注消防安全,舉報身邊的消防違法行為,為消除更多的火災的隱患貢獻自己的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