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我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檢查工作,推動《廣東省公安消防監督檢查工作規定》的出臺,3月18日下午,在省公安廳舉行全省公安消防監督檢查工作規定座談會。省公安廳鄭東副廳長、消防總隊雷盛武總隊長、治安局鄭澤暉局長、消防總隊防火監督部盧小平部長、廳辦公室曹群副處長、廳法制處黃文釗副處長以及全省各地市公安局分管治安的副局長、消防支隊支隊長等領導參加了此次討論會。

會上,消防總隊防火監督部盧小平部長講解了派出所消防監督檢查工作規定修訂的主要內容。盧小平部長從《規定》修訂的背景、消防監督檢查的范圍、消防監督檢查形式、內容程序以及消防行政處罰方面作了進一步的解釋,同時結合《規定》中的各業務內容,并指出《規定》中涉及監管范圍、執法形式、行政處罰等核心問題。

接著,在鄭東副廳長的組織鼓勵下,各地市公安局、消防局與會代表結合當地公安消防工作的實際情況,各抒己見。廣州、珠海代表提出應加強派出所對社區民警的業務指導,并充分發揮社區民警消防監督的作用;廣州、深圳、珠海、汕尾代表表示行政處罰要嚴格經過法制審核,并且需要進一步規范;珠海、湛江代表表示消防監管的范圍需要進一步進行明確,并為進一步規范消防監督檢查行為,對于現有的業務系統要升級改造,以適應消防監督檢查工作;汕頭、茂名代表則表示目前派出所民警的工作壓力過大,《規定》應客觀地安排好職責分工;江門、河源代表建議派出所日常消防監督檢查工作應建立完善的執法質量考評體系;中山代表表示派出所監管的社會單位的抽查比例應進一步明確;肇慶、揭陽等地代表則建議爭取當地政府支持,解決協管員的工資經費的問題。

在聽取各市代表發言后,參加此次《規定》修訂工作的廳治安局鄭澤暉局長表示,各地要樹立好大局觀念,組織學習相關法律法規和消防專業知識,為《規定》出臺后的落實執行打下堅實的基礎;消防總隊雷盛武總隊長則表示,感謝各位代表所提的寶貴意見,《規定》將結合討論會的意見和全省實際情況的修訂出臺。
最后,鄭東副廳長表示,目前全省形成支隊、大隊、派出所、村居委會(街道)四級消防監管的模式,派出所消防監督檢查工作規定的出臺勢在必行,并對此提出三點意見:一是清醒認識派出所當前承擔部分消防監督檢查任務的必要性和緊迫性;二是要充分吸收各的意見并對現有的規定作進一步修改;三是要認真做好消防監督檢查工作的貫徹實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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