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經甘肅省人民政府同意,省財政廳正式頒發了《甘肅省地方消防經費管理辦法》(甘財預[2012]40號,簡稱《辦法》)。省級財政專門出臺消防經費管理辦法,這在甘肅歷史上尚屬首次。
《辦法》共5章36條。突出了開源節流、量入為出、保障重點、突出基層、優化配置的指導思想,明確了消防業務經費的保障分級、保障標準、補助條款,政府專職消防隊等經費的保障范圍和標準。《辦法》凸顯“三大亮點”:一是科學劃分類區。科學劃分了縣級保障類區,制定了基本支出保障標準。經測算,執行新標準后,全省公安消防部隊地方消防經費年基本支出總量較往年增長88.1%。二是明確保障標準。《辦法》參照全省公、檢、法系統經費類區劃分標準,將全省86個縣、市(縣級市)、區劃分為三個類區,每個類區明確了保障標準。同時,將省、市兩級在原保障基礎上列入省政府消防工作目標責任書逐年不低于15—30%遞增。三是傾斜落后地區。為促進經濟欠發達地區公安消防部隊發展,達到既減輕當地財政負擔,又確保基本支出保障標準有效落實的目的,對困難落后地區消防隊(站)基礎設施、消防裝備和業務建設給予適當經費補助。
《辦法》的出臺受到了省委、省政府和省財政廳、省公安廳等有關部門領導的高度重視和大力支持,凝聚著各級領導和各方人員的心血和汗水。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劉永富多次對制定《辦法》提出要求,責成有關部門盡快出臺。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省公安廳廳長羅笑虎明確要求盡快建立消防經費動態增長機制。省財政廳廳長張勤和多次組織有關人員論證修訂《辦法》。省公安廳黨委副書記、常務副廳長姚遠專門審定復核了《辦法》(送審稿)。消防總隊總隊長劉賦德、政委張存義和后勤部部長楊孝寧多方奔走呼吁、積極協調各方關系,終于促成了《辦法》的出臺。
該《辦法》是甘肅消防發展史上的一件大事,也是全省公安消防部隊經費保障史上一個劃時代的里程碑,必將為實現全省消防事業和部隊建設跨越式發展起到極大的推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