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海南省委副書記、代省長蔣定之簽署印發《海南省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動開展“清剿火患”戰役工作方案》,部署在全省組織開展“清剿火患”戰役,要求做到“三個確保”、“兩個實現”:確保社會單位、社區、鄉村100%排查,一般火災隱患100%整改,重大火災隱患100%掛牌督辦整改;實現火災四項指標逐月平穩下降,亡人和重大火災事故得到堅決遏制。
省政府工作方案中明確了這次戰役動員部署、全面整治、總結三個階段和八個方面的整治范圍和重點:存在重大火災隱患單位,未排查整治的區域和單位場所,臨街鋪面、“六小單位”、“多合一”場所和家庭旅館,人員密集場所及高層、地下建筑,油氣化工生產、儲存、經營、運輸企業,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四個能力”建設,學校、幼兒園,農場。 省政府成立由省長助理、省公安廳廳長賈東軍為組長、省政府副秘書長種潤之為副組長,省公安廳、旅游委、教育廳、住建廳、農墾總局、邊防總隊、消防總隊負責人及各市縣長組成的海南省“清剿火患”戰役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戰役指揮部和辦公室。戰役指揮部設在省公安廳,省長助理、省公安廳廳長賈東軍任指揮長,辦公室設在省消防總隊。省政府要求各市縣政府、洋浦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和省直各單位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制定工作方案,并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本轄區、本系統內的“清剿火患”戰役。 省政府明確了各市縣區、鄉鎮政府、居(村)民委員會及相關行業主管部門開展戰役的具體職責任務,按照“鄉鎮政府‘網格化’排查、職能部門專項檢查、市縣政府重點督查”的原則,進一步明確分工、強化措施、密切協作、齊抓共管,全面排查和消除各類火災隱患。 方案要求各級政府、各部門主要領導要親自負責,研究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分階段、分步驟打好這次隱患殲滅戰。要嚴格落實消防法律法規賦予的消防安全職責,在“清剿火患”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加強信息溝通和工作協調,對隱患問題涉及多個職能部門的,要采取聯合執法方式,合力消除火災隱患。公安機關要建立完善各警種間的協作機制,堅決關停一批違法經營場所、查封一批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的單位、依法查處消防違法責任人員,始終保持懲治消防違法行為的高壓態勢。領導小組辦公室定期組織開展督導訪查,及時通報發現的問題。對火災多發、高發地區和工作落實不力的單位和部門將實行“掛牌督辦”,限期整改。 省政府將制定考核驗收標準,組織考核驗收,并將考核結果納入年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安全生產考評內容。對在“清剿火患”中成績突出的單位、個人和舉報火災隱患有功的群眾予以獎勵。對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實,要通報批評;對在排查整治工作中走過場,發生較大以上火災的單位,要實行責任倒查,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