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海東地區堅持“政府領導、行業管理、消防監督、全民參與”的工作方針,認真開展了以整治火災隱患,強化消防基礎建設,提高群眾消防意識為主線的社會消防安全工作,消防基礎設施建設得到切實加強,消防裝備明顯改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顯著提高,廣大人民群眾的防火意識得到明顯增強,有效地推進全區消防工作社會化進程,預防和減少了火災事故。
深入抓好新《青海省消防條例》的學習、宣傳和貫徹。制定《條例》宣傳貫徹方案,開展新《條例》的宣貫培訓工作,組織支隊全體干部培訓學習,確保每名監督員熟練掌握《條例》;協調有關部門、單位,切實加強《條例》的學習、宣傳、貫徹工作;將《條例》宣傳牌發向社區、農村、企業、學校等場所;通過定期召開消防工作會議,明確各級政府和相關行政職能部門的職責,全力推進《條例》的貫徹實施。
建立健全消防主體責任網絡體系。進一步落實政府消防工作責任制、行業主管部門消防安全主管責任、單位消防安全主體責任、農村社區消防安全管理體系4類主體責任網絡體系;深化消防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健全與安監、建設、工商、質檢等部門的信息溝通和聯合執法機制;健全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社區居委會、村民委員會等基層組織消防工作責任制,完善社區、農村消防工作自治機制;加強對公安派出所的業務指導和培訓,推動公安派出所和社區、農村警務力量開展經常性消防宣傳和監督檢查工作,真正建立“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局面。
深入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扎實推進消防平安建設。支隊以《條例》為統領,在全區消防工作調研的基礎上,結合地區“十二五”發展規劃,撰寫專題調研報告,積極為政府科學、合理開展消防基礎建設建言獻策,進一步推動消防規劃的貫徹落實,完善社會消防責任體系。提請政府對年度《消防工作目標責任書》落實情況進行考核驗收,并將消防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考核驗收內容,協調安委會增加消防工作在考核中的比重。通過以上措施,健全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社會消防安全管理格局。
深化消防宣傳教育培訓。深入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月”、消防宣傳“五進”、消防志愿者等活動,推動消防法律常識、防火滅火基本知識、自救逃生技能的普及;加強宣傳中心建設,支隊先后投入資金更新了辦公電腦、打印機、照相機、攝像機等宣傳設備,在《西海都市報》、海東電視臺等省、地區媒體開辦消防宣傳欄目,鞏固已有宣傳陣地,同時利用支隊互聯網平臺不斷拓寬宣傳陣地;繼續加強消防專業培訓,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專兼職消防人員進行一系列專業培訓。
認真抓好消防執法規范化建設。支隊制定印發了《海東地區公安消防支隊消防監督執法手冊》和《海東公安消防支隊服務指南》,進一步規范了消防監督服務水平,提高了辦事效率,極大的方便了辦事群眾。
強化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和火災隱患整治。組織開展消防安全“五大”活動和“清剿火患”戰役專項行動,并對重點單位逐一進行消防安全評估,確保達到“三個100%”的要求,以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單位、勞動密集型企業、“三合一”和“九小場所”為重點,深入開展消防監督檢查和專項治理工作,切實加大對火災隱患的整治和處罰力度,全力營造良好的社會消防安全環境。
著力構建和諧警民關系。深入開展構建和諧警民關系活動和“大走訪”愛民實踐活動,組織官兵進農村、進社區、進企業、進家庭,送溫暖、送平安、送法律、送服務,聽民聲、訪民意、察民情、排民憂、解民難、護民權,解決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廣泛開展精神文明創建活動、擁政愛民和警民共建活動,積極營造警政警民團結和諧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