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總隊青公消 [2012]122號文件精神,海東支隊依據《國務院“十二五”消防工作發展指導意見》和《城市消防站建設標準》等指導性文件,認真做好滅火救援裝備建設規劃的編制工作。
一是高度重視,專人負責。支隊及時召開專題會議,結合海東實際在對對規劃要求進行認真分析、討論的基礎上,就規劃的編制工作進行安排部署。指出規劃編制要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緊緊圍繞防、滅火和搶險救援等中心工作任務,全面領會近年來部消防局和總隊關于滅火救援裝備發展的總體思路,科學制定我區滅火救援裝備建設規劃。
二是分析論證,科學規劃。滅火救援裝備規劃編制工作是事關消防部隊全面發展的一項重點工作,業務處室在編制過程中,要充分結合地方經濟發展實際,在對部隊近期和遠期各項重點工作進行分析論證的基礎上,力求做到言之有據,重點突出,數據翔實,科學合理。
三是結合實際,內容合理。由于規劃編制工作牽扯的點多、面廣,為了在有限時間內編制出科學合理的發展規劃,編制人員主動加班加點,查閱大量資料,根據《城市消防隊站建設標準》,本著規劃必須具有全局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則,全力做好裝備規劃的編制工作。
規劃主要從編制依據、指導思想、建設原則、總體目標、車輛建設、個人防護裝備建設、搶險救援裝備建設等方面進行了合理編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