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開展"平安消防專項行動",最大限度地減少火災隱患存量,肅清重大火災隱患,遏制亡人火災發生,近日,炎陵縣人民政府對夢園招待所下發了《關于對重大火災隱患實施掛牌督辦整改的通知》。決定對炎陵縣夢圓招待所重大火災隱患單位實施掛牌督辦整改。
被掛牌督辦的夢園招待所位霞陽鎮文化南路,占地面積150平方米,建筑面積300平方米,招待所所在的房子共3層,招待所在第2至3層,高7米,該單位屬人員密集場所,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裝修,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二十六條第二款之規定;未按規定設置疏散指示標志(數量不夠),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六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炎陵大隊根據《重大火災隱患判定方(GA653-2006)的規定,對夢園招待所下發了《重大火災隱患整改通知書》,并提請縣政府掛牌督辦。縣政府要求在掛牌期間相關部門要明確職責,督促被掛牌督辦的重大火災隱患單位落實整改措施、期限、資金和責任。同時加強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管理,確保能按時、按質、按量的完成火災隱患整改,嚴防重特大火災事故的發生,確保轄區消防安全。
縣政府掛牌督辦整改火災隱患工作,對全縣企業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敲響了警鐘,為切實消除全縣火災隱患,預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災事故的發生打下了堅實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