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下午16時許,沅陵縣大隊“96119”投訴舉報來電,稱有客戶不聽站內工作人員勸阻在加油站內吸煙,請當地公安消防部門過去處理,大隊接到電話后,立即派2名監督執法人員前往中石油南岸加油站進行調查核實。
16時10分,大隊監督人員到達現場時,發現加油站工作人員和2名不明身份的人正在爭執和吵鬧,周圍還圍觀了不少群眾。大隊監督執法人員立即上前表明身份進行了現場初步情況了解得知,向某和韓某2人騎摩托車進入站區加油時,嘴里抽著香煙,站內工作人員上前進行了提醒說加油站系易燃易爆危險場所,嚴禁吸煙。向某和王某聲稱沒關系,依然我行我素。當進行再次勸阻時,向某和韓某很不耐煩揚言道,我們就在這吸煙了,你們能怎么著,幾經言語交鋒矛盾越發沖突,加油站工作人員見勸阻無效的緊急情況下便向消防部門報了案。大隊監督執法人員在現場進行了實物證據提取,即后將向某和韓某帶回隊里進行了立案調查。經調查,向某和韓某涉嫌違反消防法律的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大隊承辦報縣公安局批準分別給予向某和韓某三日的行政拘留處罰。
此次拘留案件的辦理,充分體現了沅陵大隊的監督執法工作剛性措施落實到位,執法嚴格。特別是在十八大消防安全保衛戰期間,準確及時依法處理了消防違法行為,為駐地的消防安全環境筑起了一道堅固防護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