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湖南省公安消防總隊《關于全省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實行消防安全“戶籍化”管理的實施意見》(湘公消[2012]149號),全面落實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主體責任,提高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努力構建“安全自查、隱患自除、責任自負”的消防工作格局,岳麓大隊就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實行消防安全“戶籍化”管理開展新一輪工作。
岳麓大隊嚴格按照總隊要求召開重點單位“戶籍化”管理示范點推進會,認真制定了岳麓區消防安全“戶籍化”管理工作方案,在會議上對下一階段工作進行了詳細的部署: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安全管理規定,按照《湖南省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界定標準》,岳麓大隊向各單位下發“湖南省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告知書”以及“湖南省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申報表”。收到告知書的重點單位應依法確定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員等,在會后七個工作日之內報岳麓大隊備案,提交“湖南省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申報表”。期間,大隊將組織干部對重點單位進行核實,并下發“湖南省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確認通知書”。各單位務必明確重點單位消防安全專人負責,確保工作取得實效。
二、大隊通過互聯網社會單位消防安全信息系統,為每個重點單位設置一個專用賬戶,建立消防安全“戶籍化”管理檔案。并組織重點單位消防安全負責人認真學習了《岳麓區推行社會單位消防安全“戶籍化”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以及“戶籍化”管理檔案的外網錄入。確保在全區推行重點單位消防安全“戶籍化”管理,推動重點單位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
三、重點單位要按照標準開展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在七月份組織一次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自我評估、消防安全管理人履職、消防設施維護保養等自查評估,并要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對評估中發現的問題和工作薄弱環節進行及時整改。
會議上大隊長劉慶平一再強調重點單位消防安全“戶籍化”管理作為深化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是加強消防工作基礎建設、推進消防工作社會化的一項重要工作舉措。岳麓大隊將嚴格按照總隊要求,在行動上始終與總隊同步,力求在三年內,與重點單位共同努力,一起實行消防安全“戶籍化”管理,共同創造一個安定、和諧的消防安全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