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27日,屈原區消防大隊依法對一室內裝修未經消防設計審核擅自施工工程場地加貼封條責令停止施工。
近日,屈原區消防大隊在進行日常監督檢查時發現明珠大酒店三樓在未經消防設計審核的前提下擅自進行室內裝修,裝修面積大于500平方米,該場所涉嫌違法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二條的規定,大隊在進行調查后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五十八條第一款第一項對該場所進行了處罰,并在三樓電源開關上加貼了封條,責令該場所停止施工。
自十八大消防安全保衛工作開展以來,屈原區消防大隊立即響應、周密部署、嚴密組織,深入人員密集場所、高層建筑、易燃易爆場所和“三小”場所進行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和監督服務工作,全面響應十八大保衛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