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消防產品生產企業: 國家固定滅火系統和耐火構件質量監督檢驗中心
根據國家質檢總局、公安部和國家認監委等三部委發布的“關于部分消防產品實施強制性認證的公告”(2011年第55號)的要求精神和公安部消防產品合格評定中心制定的實施方案的要求,為幫助指導相關生產企業順利、有序地做好第二批納入國家強制性認證消防產品申報工作,特通知如下:
目前生產、制造公告附件所列的產品,且已按照現行國家標準在我中心型式檢驗合格的各相關企業,如欲申請獲得該產品3C認證,請認真填寫相應產品的“產品特性文件”。噴水滅火設備產品按附件2的要求填寫,泡沫滅火設備產品按附件3的要求填寫,防火窗按附件4的要求填寫。“產品特性文件”中填寫的信息可能與產品型式檢驗報告載明的信息不對應,但對應相同的內容應與最近獲得的相應產品型式檢驗報告內容一致。“產品特性文件”按申報產品規格填寫,每個規格填一份,填好后加蓋生產企業公章,請務必在6月30日以前以特快專遞的方式,將該文件原件和相應產品的型式檢驗報告復印件一并寄回我中心技術發展部(以郵戳日期為準)。請各相關企業負責人高度重視、積極配合這次申報工作,逾期反饋可能影響貴單位及時、順利獲得3C認證證書。
鑒于相關填報文件(附件2至附件4)正在完善中,請隨時留意我中心網站(www.cncf.com.cn)中發布的最新信息,在“文件下載”欄目中下載最新的表格文件。填報文件及表格以網站發布的最新信息為準。
有不詳之處,電話咨詢我中心技術發展部。
電話:022 58387886,022 58387811 022 58387800—8212,8217,8204
多謝配合!
二0一一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