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為深刻汲取市內外建筑工地施工現場火災事故教訓,切實加強建筑工地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工作,確保全區的建筑工地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近日,江北區人民政府下發了《關于開展建筑工地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江北府辦〔2012〕122號),在全區范圍內部署開展建筑工地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活動。
《通知》明確了本次專項整治采取項目自查,區相關職能部門逐一排查,區城鄉建委、消防支隊聯合抽查的方式進行;指出了開展此次建筑工地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目的和重要意義;強調了施工單位應嚴格按照相關要求,設置符合《重慶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渝公發【2010】655號)要求的臨時消防設施;施工單位對施工現場的臨時宿舍應實行統一管理,必須將施工作業區與生活區嚴格分開,有隔離和安全防護措施,不得在施工建筑物中兼作生活區;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現場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并在施工現場醒目位置懸掛或張貼消防安全承諾書、警示標語、標識等,嚴格執行崗前及定期培訓制度。電工、焊工等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禁違章動火。
《通知》對此次建筑工地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提出了四點明確要求,一是要求各單位務必高度重視此次專項整治工作,主要領導要親自抓,分管領導要具體抓,并成立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具體負責本轄區的整治工作;二是要求各工程項目參建單位要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對自查發現的重大安全隱患,要嚴格執行隱患整改五定原則(即定措施、定時限、定經費、定要求、定責任人),及時消除隱患,防止重特大事故發生;三是要求區消防支隊、城鄉建委要嚴格按照相關法規標準要求,加強協調配合和統籌安排,齊心協力開展好專項整治,重點對建筑工地臨時宿舍的搭設情況、工地消防安全情況進行檢查;四是要求進一步加大查處力度,對責任不落實、人員不到位、措施不力及整改不到位的參建單位,除責令停工整改外,還應按規定嚴肅查處,并納入不良行為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