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為認真貫徹落實公安部“清剿火患”戰役電視電話會議精神,深入推進全市宣貫《全民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綱要》工作, 9月29日上午, 重慶市人民政府組織召開“清剿火患”戰役動員部署暨宣貫《全民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綱要》電視電話會議。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艾揚出席會議并講話。市公安消防總隊政委張劍明主持會議并宣讀了《全市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動開展“清剿火患”戰役工作方案》,市委宣傳部、市公安局、市教委、市民政局、市文化廣電局、市衛生局、市安監局分別就本系統貫徹落實《全民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綱要》作了全面、系統的部署。
會上,市政府副秘書長艾揚代表市政府對全市開展“清剿火患”戰役和深化全民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提出了三點要求:一是要迅速行動,狠抓落實,全面打響“清剿火患”戰役攻堅戰。各地各部門必須牢固樹立第一責任主體意識,統籌好、實施好本地區、本行業“清剿火患”戰役,真正將此次戰役打出聲威、打出成效。要逐級落實責任。各區縣政府要牽頭制定方案、召開會議、狠抓落實;要以政府分管領導為指揮長,各行業部門領導為成員,層層建立戰役指揮部,指揮部成員要對轄區進行分片包干,并定期帶隊督查指導本地區戰役開展情況。市級各行業部門要協助區縣政府,督促、推動本系統、本行業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并落實牽頭領導和具體經辦人員。各區縣政府、市級行業部門和鄉鎮、街道都要成立檢查組,鄉鎮、街道主要負責進行普查,區縣政府主要負責對鄉鎮、街道普查單位進行核查,市級行業部門主要負責對各區縣行業、系統核查單位進行抽查,各級檢查組每天的排查整治任務必須進行量化,切實保證排查不走過場。要把農村和城市高層建筑作為重點。要實施網格治理,要以社區和村(社)為基本單元劃分網格,逐一明確和落實網格責任人員,對清剿范圍內的建筑、單位和場所進行拉網式摸排,并逐一填寫排查登記表,為每一棟建筑、每一家單位和每一個場所建立戶口檔案,實行戶籍化管理。對排查發現的火災隱患要造冊登記,逐一明確隱患整改的牽頭部門、整改責任人和整改期限,確保一般隱患100%整改。要從嚴執行重大火災隱患掛牌督辦制度,凡是戰役期間發現的重大火災隱患,區縣政府必須100%掛牌督辦。要嚴格責任追究。戰役期間,對失職、瀆職造成轄區內火災隱患沒有被及時發現并依法整改的,市政府將予以通報批評;重大火災隱患本地本部門沒有發現而被上級督查發現,或者應掛牌而未掛牌的,當地政府要向市政府作出書面檢查,并限期整改。要強化亡人火災追責,各區縣如果突破全年火災亡人控制指標,區縣政府一律向市政府作出書面檢查,后果嚴重的一律啟動問責制,對因失職瀆職導致重特大火災事故的一律依法依紀追究領導責任。
二是要精心組織,齊抓共管,確保《綱要》宣貫取得實效。各區縣(自治縣)、市政府有關部門、單位要緊緊抓住《綱要》頒布實施的有利契機,統一思想,明確任務,履行責任,制定過硬措施,努力將全民消防宣傳教育工作抓緊抓好、抓出成效。各區縣(自治縣)要成立由政府分管領導為組長的活動領導小組,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因地制宜制訂出臺各地消防宣傳教育工作五年規劃,細化落實《綱要》舉措,分年度、分類別進行工作量化,明確工作職責和任務,精心組織實施。要創新宣傳模式,開展特色主題活動,延伸宣傳教育活動觸角,使《綱要》家喻戶曉,深入人心。要嚴格落實各部門責任,認真研究制定本部門、本系統五年消防安全宣傳教育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出臺切實可行、操作性強的具體措施,建立健全各種實施保障機制,積極探索社會化消防宣傳教育的新途徑、新方法。要建立完善協作機制,進一步完善聯席會議、信息通報、考核督察、獎勵通報等工作制度,切實督促各部門履行職責;要加強督導考評,各區縣要將全民消防安全教育活動納入當地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考核內容,納入各相關部門工作考評,并實行嚴格的事故責任追究制。
三是要認真做好國慶期間的消防安全保衛工作。節日期間,要重點加強對旅游景點、車站、碼頭、文物古建筑和歌舞娛樂場所、商場市場、賓館飯店等人員密集場所的消防安全檢查,堅決把火災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要強化對群眾性大型活動場所的消防安全保衛,對未經消防安全檢查或檢查不合格的,一律不得舉辦。要加強活動期間的現場保衛,切實做好應急預案,務必做到萬無一失。各級應急救援隊伍要加強節日期間的值班、值勤和備勤工作,認真做好應急救援物資和器材準備,一旦發生緊急情況,要第一時間出動、第一時間處置、第一時間報告,并始終堅持“救人第一”的指導思想,將災害損失和影響控制到最低限度,堅決防范一般火災事故、堅決遏制較大以上火災事故,堅決杜絕重特大火災,確保國慶期間全市安全穩定。
會議要求,各地各部門一定要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歷史使命感,雷厲風行、真抓實干,扎實抓好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扎實打好“清剿火患”攻堅戰役,全力維護消防安全穩定大局,為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建設 “五個重慶”和內陸開放高地營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市防火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分管負責人,主城區政府、北部新區管委會分管負責人,治安總隊,鐵道、交通、民航、林業公安機關、海關緝私部門分管負責人,主城區公安分局、北部新區管委會公安分局分管負責人、消防總隊在家黨委成員、總隊機關相關業務處室負責人等在主會場參會,各區縣分管負責人,相關部門分管負責人,各支隊、大隊全體干部在分會場參加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