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消防安全管理不善。許多沿街商鋪經營者消防安全意識淡薄,在營業期間,根本就想不到消防安全問題。沒有按要求配置滅火器、應急照明、疏散指示標志等,或者使用價格低廉的假冒偽劣產品,導致火災隱患叢生;商鋪負責人也不對所招聘的工作人員進行有效的消防安全知識培訓,使其工作人員不懂得撲救初起火災、如何報警、疏散人員等。
2、具有先天性消防隱患。有一些經營者為降低成本,租用一些耐火等級低、建筑物老化、道路狹窄的老居民區房屋進行經營,普遍存在防火間距不足、疏散通道不暢通、安全出口數量不足等難以整改的先天性火災隱患。特別是在市郊或鄉鎮街道上,沿街建筑物普遍都是二層,往往導致一層商鋪,二層住人。甚至有一些經營者采用隔板擅自將單層商鋪隔層雙層,以便住人或放置商品,一旦發生火災,后果不堪設想。
3、面廣量大,造成職能部門“脫管”。許多新建沿街商鋪甚至是較大規模的商業商鋪未到消防部門辦理審核、驗收、檢查手續。同時,由于沿街商鋪分布較廣,加上消防部門的警力有限,根本無法覆蓋如此眾多的場所,給消防等監管部門的監管工作帶來難度,容易對沿街商鋪的監管變成“脫管”,一定程度上給消防安全隱患留下生存的空間。
4、用電隨意,易造成用電路故障。經調查發現,沿街商鋪內電線死拉亂接現象嚴重,用電非常隨意。有的沿街商鋪內有大量的取暖設備如空調、取暖器的存在,用電量超過了線路當初設計的負荷,同時,用電設備處于長時間工作狀態,從而加大了電路起火的危險性。
5、采用可燃物裝修,火災荷載大。一些沿街商鋪尤其是服裝店、美容店、打印社等店鋪,衣物、紙張等可燃物較多,且擺放隨意,室內裝修講究美觀奢華,采用大量可燃材料裝修。甚至一些店面經過多次裝修之后,竟將原有的消防設施如自動噴淋頭、室內消火栓遮擋或完全拆除,一旦發生火災,后果不堪設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