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慶市消防總隊出臺《官兵及直系親屬重大疾病救助制度》,將救助對象擴大到在編現役官兵及其父母、配偶和子女,其中每名親屬的救助金額最高為5萬元。
根據救助標準,官兵親屬患重大疾病的,除官兵親屬所參加醫療保險或親屬所在單位已解決醫療經費外的其他自費醫療費用,按所產生自費醫療費用50%的比例予以救助,每名親屬最高救助金額不超過5萬元,同時在官兵親屬患病期間按相關標準發放慰問金,視情況發動官兵及社會各界捐助。
根據救助標準,官兵患重大疾病的,按屬地歸口管理原則,醫療費用由所在單位協調當地財政局或“公醫辦”建立公費醫療報銷制度予以保障,并在官兵患病期間按相關標準發放慰問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