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消防安全源頭管控,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的發生,日前,海北藏族自治州政府下發了關于印發《海北州建設工程消防質量終身負責制責任追究實施辦法》(簡稱《辦法》的通知。
《辦法》明確了建設工程消防質量終身負責制對象。建設工程的建設、設計、施工、監理單位、施工圖審查機構、消防技術服務機構以及相關負責人和承辦人,對建設工程在設計使用年限內的消防質量終身負責。依法實施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和備案查收的公安消防機構行政審批負責人及主責承辦、協辦、技術符合等相關工作人員,對建設工程消防質量負終身責任。
《辦法》還明確了建設工程消防質量追究程序。在對建設工程進行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和備案抽查過程中,發現建設、設計、施工、監理單位,施工圖審查機構,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及有關人員違反消防法律法規、消防技術標準強制性要求的,依法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在消防監督檢查中,發現建設工程存在由于設計、施工質量原因造成先天性重大火災隱患的,追究建設、設計、施工、監理單位、施工圖審查機構、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及有關人員的責任。建設工程發生較大火災、重特大火災事故后,依照建設工程消防設計、竣工驗收時的法律法規、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要求,追究建設、設計、施工、監理單位,施工圖審查機構,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及有關人員,公安消防機構行政審批負責人及主責承辦、協辦、技術符合等有關工作人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