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江西省合同制消防員招聘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開始正式實施。
《辦法》規定,各級財政部門應當建立健全合同制消防員經費保障標準,納入同級財政預算。合同制消防員的工資和福利待遇參照所在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標準確定,并適當發放高危崗位補貼。消防機構應當為合同制消防員辦理基本養老、基本醫療等社會保險。
《辦法》提出,對在消防機構工作8年以上的合同制消防員,具有相應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資格,勞動合同期滿不再續簽的,消防機構可以幫助其向當地企事業單位推薦,從事消防安全工作。
江西將在5年內招聘5000名合同制消防員,完善消防隊伍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