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升滅火救援科學調度指揮水平,進一步規范接警調度,強化災情預判能力,強化力量調集的針對性和科學性,根據《公安消防部隊執勤戰斗條令》和《火警和應急救援分級規定(試行)》的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8月25日,陜西消防總隊出臺了《陜西省公安消防部隊災情分級及接警調度實施細則(試行)》,試行期為6個月。根據《細則》,今后,將根據災情的類別和等級,對救援力量實施等級調派。
《細則》將火災等級分為一、二、三、四、五級,分別用綠色、藍色、黃色、橙色、紅色表示。其中,有相當數量人員被困或受火勢威脅的火災,火場有可能發生爆炸、倒塌、沸溢、毒氣擴散等突變險情的情況,屬于四級;有大量人員被困或受火勢威脅的火災,需省內多個支隊執勤力量增援的火災,現場指揮員認為四級火警到場滅火力量不能控制的火災,屬于五級,也就是最高級別。
此外,災害事故可分為危險化學品泄漏事故、交通事故、建筑物倒塌事故、自然災害事故、公共突發事件、群眾遇險和摘除蜂窩等特殊險情處置的群眾求助。
與火災分級不同,災害事故分為一、二、三、四級,一級最低,四級最高,分別用藍色、黃色、橙色、紅色表示。災情危害程度嚴重,處置難度相當大的危險化學品泄漏、毒氣擴散,高層、人員密集場所建筑物發生倒塌,特大爆炸事故,恐怖事件等重特大災害事故,以及有大量人員遇險、被困或傷亡的自然災害事故屬于四級。今后,將根據災情的類別和等級,對救援力量實施等級調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