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范崗位消防職責。支隊要求重點單位要按照重點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標準和要求,完善消防安全教育培訓、防火檢查巡查、消防值班、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火災隱患整改、用火用電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防火防爆、義務消防隊的組織管理、消防安全工作考核獎懲等各項制度機制。
規范消防安全檢查和巡查制度。支隊要求各重點單位在開展消防安全自查中,要落實好每月和每日巡查制度,并由本單位主管消防的部門組織協調生產、技術、人事等部門對預防措施落實情況和火災隱患整改等情況進行檢查。同時,要加強夜間巡查,巡查用火用電、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器材設施、重點崗位人員值班在崗等情況。消防監督人員要經常深入重點單位幫助指導完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等,并認真填寫檢查記錄。
規范防火檔案、消防設施器材的維護保養。支隊要求各重點單位進一步完善消防安全檔案,建立健全檔案管理機制,并根據情況及時進行更新,每月對滅火器材、應急照明、水帶、水槍等可移動式消防設施進行檢查和維修,每季度對火災自動報警、噴淋、防排煙等固定式自動消防設施進行測試,確保消防設施處于完好狀態。規范滅火疏散演練及消防教育培訓。支隊要求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要結合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個季度組織員工進行一次滅火疏散演練,并根據演練開展情況,進一步完善預案內容。每半年要組織全體員工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新上崗的員工必須進行崗前消防安全培訓,并認真做好記錄備案。
規范火災隱患整改制度。對查出的不能當場整改的火災隱患,支隊要求各重點單位負責人應及時確定整改的措施、期限及負責人,落實整改資金及時整改。對公安消防監督部門提出的火災隱患,確保在規定的期限內整改完畢,并寫出書面整改報告,報消防部門備案。
通過采取"五個規范",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糾正了在日常消防管理中存在的責任劃分不明確、制度落實不到位、檔案建立不完善、火災隱患整改不積極的問題,初步實現了"消防安全自查、火災隱患自除、法律責任自負"的消防安全管理模式,有效推動了重點單位消防安全管理標準化建設的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