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督促公安派出所落實消防監督工作職責,確保德州市火災形勢的持續穩定,12月20日至2015年全國“兩會”結束,德州市公安局組織成立督察組,對各縣(區)公安派出所的消防監督執法工作進行督察。
此次督察采取明查與暗查相結合的方式,以暗查為主,隨機抽取公安派出所和社會單位。重點督察消防監督室設置、配備消防民警、消防監督工作規章制度、消防工作基礎臺賬等方面的內容。
督察中,對發現問題的環節和火災隱患嚴重的單位將反復進行檢查,采取多種形式,依法督促徹底整改。每月通報一次督察情況,提出整改意見和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