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意見》中對全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進行了網格細分,同時對工作流程做了詳細的說明,全區公共安全網格建立三級網格系統,職責明確,層層分管:一級網格由區消安辦(區消防大隊)和行業主管部門組成,區消安辦(區消防大隊)負責檢查一級重點單位,行業主管部門負責檢查其管轄單位,并對抄告過來的隱患單位(場所)進行核查、督改,核查、督改結果以書面形式反饋給區消安辦(區消防大隊);二級網格由公安派出所和街道公共安全監督所組成,公安派出所負責檢查二級重點單位,并對街道消安委指派的隱患單位(場所)進行核查處理,街道公共安全監督所負責檢查除一、二級重點單位以外的一般社會單位,并對社區消防工作室上報的隱患單位(場所)進行再檢查、再督促、再整改;三級網格由社區消防工作室負責,主要負責檢查除一、二級重點單位以外的一般社會單位和居民住宅小區。
在網格細分與職責明確的基礎上,《實施意見》亦對基層消防網格化工作流程做了詳實說明,明確了各級網格具體的工作內容與操作流程,讓基層工作者在有法可依的基礎上,有規范有依據可參考,避免了工作盲區與誤區,有效防范了工作思路不清、工作流程混亂的場面。同時,為保證基層工作者的合法權益,意見中還作了免責說明。該意見有效地加強了轄區消防網格化管理,提升了全區消防安全整體防控水平。
《獎勵辦法》中明確了適用范圍、獎勵對象、秉持原則、經費來源、獎勵方式、獎勵條件和程序及獎勵標準和期限等事項。為杜絕弄虛作假、敷衍了事,防止為了指標而湊數虛報,激勵基層工作者的工作熱情,讓網格化真正實現實體運作,規定獎勵須符合以下四個條件:一是明確報送隱患的對象,隱患描述及證據;二是報送隱患事先未被一、二級網格掌握;三是報送隱患經查證屬實并已依法作出處理;四是消防隱患舉報人須協助并完成隱患整改。
同時,《獎勵辦法》要求公共安全各級網絡各司其職、加強配合,確保公共安全三級網格隱患報送獎勵真正惠及基層、落到實處,并確保獎勵申報工作全面、準確、真實,一經發現存在弄虛作假問題,相關單位和人員將受到取消年度網格化獎勵、通報批評等處分。
海曙區通過《實施意見》與《獎勵辦法》將網格管理工作細化及采用激勵與懲罰并舉的措施,加強了安全生產領域的社會監督,鼓勵了社會舉報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和非法違法行為的熱情,有助于及時發現并排除事故隱患,制止和懲處非法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