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通知,進一步推進鄉鎮消防隊伍建設,除建立區域性專職消防隊和鄉鎮專職消防隊外,還將補充建立志愿消防隊。2016年年底前,全面完成鄉鎮消防隊伍建設達標任務。
近日,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推進鄉鎮消防隊伍建設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根據《通知》,為全面構建覆蓋城鄉的滅火救援力量體系,縣域、鄉鎮經濟發達的地區,建立區域性政府專職消防隊,每個區域性專職消防隊應覆蓋多個鄉鎮,并配備2-4輛消防車,適當編配政府專職消防隊員。區域性政府專職消防隊轄區之外的經濟較為發達、人口較為集中的鄉鎮,要由鄉鎮政府立足現有人力資源自主建設,或由鄉鎮政府牽頭,企業自愿參與,政企聯合建設獨立的專職消防隊。經濟條件較差、人口較為稀少的鄉鎮,依托轄區公安派出所、企業或志愿從事火災預防、撲救和應急救援工作的人員建立志愿消防隊伍。
2015年年底前,尚未納入區域性政府專職隊伍建設規劃的重點鎮,要全部完成建設任務,其他50%的鄉鎮要達到“一鎮、一隊、一車”的標準投入執勤。2016年上半年,已建成但不達標的鄉鎮專職消防隊要完成升級改造。2016年年底前,全面完成鄉鎮消防隊伍建設達標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