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規定:高層建筑內使用可燃氣體時,應采用管道供氣,使用可燃氣體的房間或部位宜靠外墻設置。2015年6月1日,山東東營消防支隊開發區某美食廣場就因為違規在高層建筑內使用瓶裝液化氣而被臨時查封。
消防部門提醒,對具備管道供氣條件的高層建筑,使用可燃氣體作燃料時,應采用管道供氣,而不準使用瓶裝液化氣。因為液化氣作為一種容易燃燒爆炸的可燃氣體,在高層建筑運輸時不方便,如用電梯運輸氣瓶,一旦液化氣漏入電梯中,容易發生嚴重爆炸事故。因此,高層建筑內切忌不要使用瓶裝液化氣,以避免火災事故的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