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召開市政府五屆第109次常務會議,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指出,消防工作要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的原則,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建立健全社會化的消防工作網絡。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消防工作,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消防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保障消防工作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
強調要高度重視消防工作,加大《消防法》執行力度。《消防法》對于消防規劃、火災預防、消防組織建設、滅火救援等方面均有明確規定,各級各部門要抓好規定的落實,逗硬執法。政府各部門和單位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領導機制和責任制,根據本系統特點,有針對性地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及時督促整改火災隱患。要加強消防安全源頭管理,加強城鄉消防規劃和基礎設施建設,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的聯動機制,切實整治違規建設和非法經營行為;建立重大火災隱患和區域性火災隱患督促整改機制。要加強多種形式的消防隊伍建設,將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建設、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車通道、消防裝備等內容的消防規劃納入城鄉規劃,并負責組織實施。要加大消防知識宣傳力度,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宣傳教育,提高群眾的消防安全意識和防災避災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