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一執法辦案場所。按照總隊制定的標準將執法辦案場所建成接待、辦案、辦公三個功能區,在辦案區設置詢(訊)問室、檔案(物證)室、案情分析(聽證)三室,將便民服務大廳(窗口)區分辦理區和等候區,配備便民服務設施。
統一流程管控。支隊利用消防監督管理系統平臺,實現各級消防行政許可申報、審批、法律文書制作等環節的“五統一”,即統一窗口受理、統一辦事流程、統一裁量標準、統一審批時限、統一法律文書制作模式,規范提高窗口服務質量和水平。繼續倡導做好“一線工作法”(即審查審批到一線、文書簽發到一線、指導服務到一線、宣傳教育到一線)。
統一監督考評。建立執法質量“周通報”和“月考評”制度,每月按照量化目標實施考核,公示監督執法考核情況,工作成效直接與個人評優評先、晉級晉職等掛鉤。利用“消防執法電子檔案系統”組織法制員開展執法案卷集中互查,案卷質量實行“五色管理”法,并與獎懲掛鉤。
考核標準三問責
實行執法過錯問責。把“執法滿意率、案卷合格率、案件投訴率”納入執法質量考核評先、干部晉升考察范疇,對因故意或過失造成的認定事實不清、適用法律錯誤、違反法定程序等執法錯誤的,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實行執法失職問責。制定了《消防執法失職責任追究規定》,明確規定對亡人火災、較大以上火災實行監督責任、撲救責任倒查,對相關人員從嚴進行處理并追究法律責任。
實行執法低效問責。實行執法結果周總結、月考評,將執法效能評價結果分為優良、較好、一般、差四個檔次,納入單位評先、干部精細化管理考評范疇,連續三次被“差”評,單位取消各項評先評優資格,個人精細化考評降一格處理,有效提升了消防執法監督效率。
服務標準三規范
規范執法流程。對每項消防執法工作中的計劃、檢查、受理、復核、審批及結案反饋等各個環節作了明確要求,量化了每一步程序的法定要件。對符合簡易處罰程序的消防安全違法行為人實施處罰時,首先出示執法身份證件表明執法身份,其次口頭告知擬對違法行為人作出的消防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法律依據以及依法享有的陳述權、申辯權等,然后填寫《當場處罰決定書》交給被處罰人。
規范調查取證。消防監督人員在開展監督執法工作過程中,同步使用移動執法終端實時查詢和錄入執法信息,當場制作相關法律文書,并利用便攜打印機當場打印并送達。同時,定期抽查各項執法視頻資料,重點調取查看存在投訴和申請復議的案件視頻,嚴防各類違紀行為發生。
規范執法檔案。認真核對每宗檔案的執法程序是否正確、檔案資料是否健全、表格填寫是否完善、法律文書用語是否準確等執法具體環節和檔案內容,對存在的問題及時提出修改意見和工作建議,確保執法規范化檔案建設工作有效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