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消防推十三項惠民措施
2016年3月21日,中山市公安消防局在市政府舉行便民利民措施新聞發布會,向社會公布中山市消防部門在便民利民、服務群眾等方面推出的一系列新舉措。其中,針對在中山市內從事消防服務弄虛作假行為的單位,公安消防機構除依法依規對其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之外,還將按有關規定把這些企業的名單向社會公布,以避免群眾因為不合格的設計、施工、監理、維保導致火災隱患,造成經濟損失。
推“十三項”便民利民措施
據了解,這“十三項”便民利民措施包括減少審批項目、合并審批事項、減少審批條件、簡化受理程序、全面推行預審驗、規范專家評審工作、完善重點項目綠色通道制度、提升窗口服務水平、推行建立消防服務機構誠信榜、落實群眾來訪接待制度、全方位提供消防安全預警服務、提供技術指導服務、提供社會消防安全培訓服務等。中山市公安消防局政委劉化坤表示,這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基本上都是與地方企業單位、群眾息息相關,是廣大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問題。
事前審批改為事后監督
劉化坤介紹,這次推出的便民利民措施,有幾項在全省也是首創,比如取消建筑面積在300平方米以下(含300平方米)的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備案和竣工驗收消防備案,以及建筑內300平方米以下(含300平方米)的辦公場所室內裝修工程消防設計審核和消防驗收。
這些審批項目減少后,將給全市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個體工商戶帶來很大的便利,以后這些一般的經營場所就不用申報消防審批了,消防部門將由事前審批改為事后監督。
建立消防服務機構誠信榜
推行建立消防服務機構誠信榜。如果在中山市內從事消防服務的單位存在擅自降低消防設計及施工標準,施工過程中偷工減料及故意使用不合格消防產品,檢測或維護保養過程中不履行職責出具虛假的鑒定或服務報告等行為,公安消防機構除依法依規對其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外,還將按有關規定把這些企業的名單向社會公布,建立消防施工企業誠信榜,提醒群眾不要選擇購買這些不誠信單位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