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州市消防支隊以“清剿火患”戰役為契機,起草了《達州市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經市政府批準,從201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規定》要求;一是高層建筑消防設計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消防技術標準的規定;二是對高層建筑消防設施檢測、維修、更新、改造和共用部位火災隱患整改的經費具體落實,確保消防設施完好有效;三是要求高層建筑消防控制室必須實行24小時專人值班、每班不少于2人制度,消防控制室自動消防系統操作人員必須經消防專業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四是建筑高度超過100米的公共建筑、高層居民住宅樓應依托統一管理機構,提高火災防范水平;五是強制保險,明確高層建筑內的大型公共聚集場所應投?;馂墓娯熑伪kU;六是明確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對行政區域內高層建筑逐棟制定滅火救援預案,并進行信息化管理,高層建筑管理人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定期組織實戰演練,及時修訂、完善方案。

據統計,達州市現有高層建筑1107棟,數量居全省第二位,密度居全省第一位。由于高層建筑結構功能復雜,建筑面積大、高度高、人員眾多、用火用電量大,且防火間距不足、消防車道不暢,其存在的消防安全隱患比較突出。
熱點新聞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