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防煙分區的含義
防煙分區是指建筑屋頂或屋棚、吊頂下采用具有擋煙功能的構配件分隔而成,具有一定蓄煙的空間。
二、劃分防煙區的目的
建筑物內應根據需要劃分防煙分區,其目的是為了在火災初期階段產生的煙氣控制在一定區域內,并通過排煙設施將煙氣迅速有阻止地排除室外,防止煙氣侵入疏散通道或蔓延到其他區域,以滿足人員安全疏散和消防撲救的需要。
三、防煙分區的劃分構件
防煙分區劃分構件可采用:擋煙隔墻、擋煙梁(突出頂棚不小于50cm)、擋煙垂壁(用不燃材料制成,從頂棚下垂不小于50cm的固定或活動的擋煙設施)。
四、防煙分區的劃分原則
防煙分區劃分遵循以下原則:
1.防煙分區不應跨越防火分區;
2.每個防煙分區所占據的建筑面積一般應控制在500㎡以內,當建筑物頂棚高度在3m以上時允許適當擴大,但最大不超過1000㎡;
3.凈空高度超過6m的房間,不劃分防煙分區,防煙分區的面積等于防火分區的面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