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標準委于2011年7月20日發布第10號公告,批準發布GB 5135.17-2011《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第17部分:減壓閥》,該標準為強制性國家標準,將從2011年11月1日起實施。
GB 5135.17-2011規定了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減壓閥的分類、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及標志、包裝、運輸、貯存等。它適用于自動噴水滅火系統中的直接作用式和先導式減壓閥。
減壓閥是自動噴水滅火系統中,通過自身結構部件實現在進口壓力和流量變動時將出口壓力降至某一需要出口壓力的閥門。隨著國家經濟的快速發展,高層建筑及其他多功能復雜建筑物也越來越多,減壓閥作為對分區給水的減壓控制閥門起到均衡不同落差壓力和流量的作用,應用越來越廣泛,作用也越來越重要。該標準對減壓閥產品的結構部件、材料、強度密封、減壓性能、工作可靠性等性能進行了統一規定,將有助于提高該產品的整體質量水平。
該標準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負責起草。標準的實施將為我國自動噴水滅火系統中直接作用式及先導式減壓閥的生產提供依據,方便該產品的設計、使用和維護,對保護系統穩定運行發揮重要作用。(來源: 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消防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