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推進多種形式消防隊伍發展,積極引導和規范鄉鎮消防隊的建設管理,公安部消防局組織編寫了公共安全行業標準《鄉鎮消防隊標準》。6月5日,公安部技術監督委員會批準發布該標準,標準號為GA/T998-2012,自7月1日起施行。
《鄉鎮消防隊標準》的發布,解決了長期以來鄉鎮消防隊建設沒有全國統一標準的突出問題,對于全面填補鄉鎮力量空白、加快推進“十二五”期間多種形式消防隊伍發展、推動構建城鄉全覆蓋的滅火救援力量體系,都具有重要意義。
該標準分為總則、建隊標準、選址、裝備配備、人員配備和執勤管理等9章,堅持“全面覆蓋、標準適當”的原則,統籌兼顧地區差異和全面均衡發展,科學合理地設置了鄉鎮消防隊建設管理的標準和具體要求,創新了隊伍人員構成和執勤模式。標準明確了建隊依據和隊伍分類、分級標準,將鄉鎮的建成區面積和建成區內常住人口數量作為劃分建隊類別的主要依據,鄉鎮消防隊分為鄉鎮專職消防隊和鄉鎮志愿消防隊兩大類,鄉鎮專職消防隊還分為一、二兩級。標準明確了建隊規模和人員裝備配備標準,其中明確了各類、各級鄉鎮消防隊的建筑面積、用地面積、車庫數量、裝備配備、人員配備等基本標準,首次提出了“專職+志愿”的人員編配執勤模式。標準規范了隊伍管理,明確了鄉鎮消防隊的管理主體、人員構成、從業條件、人員崗位職責,規范了日常管理、執勤值班、培訓考核、黨團和工會組織建設等,統一了隊伍稱謂、服裝標識,并要求專職消防人員應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人員工資待遇、社會保險等參照事業單位管理。(來源:
消防周刊 消防天下)